【李艷】評論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9條機密文書之收發處理,以專設文簿或電子檔登記為原則,並加註機密等級。如採混合方式,登記資料應【不】顯示機密之名稱或內容
【劉品君】評論
「絕對機密」、「極機密」文書之封發,由承辦人員監督辦理;「機密」、「密」則由指定之繕校、收發人員辦理。
【鄭國】評論
機密文書之收發處理,以專設文簿或電子檔登記為原則,並加註機密等級。如採混合方式,登記資料應【不】顯示機密之名稱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