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知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7904
統計:A(10),B(15),C(116),D(4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共有物之割之請求、方法、效力、共有之分類及區分

用户評論

【用戶】createchia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824條(共有物分割之方法)  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  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  共有人相同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