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關於基本國策之敘述,何者錯誤?
(A)社會救助之支出應優先編列
(B)福利服務之支出應優先編列
(C)國民就業之支出應優先編列
(D)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9048
統計:A(2),B(13),C(6),D(0),E(0)
用户評論
【孫志明】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A)和國民就業(C)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D)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