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進】評論
學障常見問題之一
【107已上岸特教教師雙榜啦】評論
特教新課綱把學習障礙分類在:認知功能輕微缺損的地方唷~~高中職以下階段之認知功能輕微缺損學生實施普通教育課程領域之調整應用手冊國中小階段│高中階段│高職階段國中小階段 本手冊係以教育部最新頒部之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為架構,提供給特教教師及一般教師設計適合認知功能輕微缺損(含輕度智障、學障、情障及中高自閉症)學生學習特性及需求的參考手冊。
【阿萱】評論
第 十 條 本法第三條第九款所稱學習障礙,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 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 問題,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所定學習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 運算等學習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 介入,仍難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