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yl (休息中)】評論
行政院機關名稱院:一級機關部:二級委員會:二級或獨立機關署局:三級分署、分局:四級
【小嫩嫩】評論
法源: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六條行政機關名稱定名如下:一、院:一級機關用之。二、部:二級機關用之。三、委員會:二級機關或獨立機關用之。四、署、局:三級機關用之。五、分署、分局:四級機關用之。機關因性質特殊,得另定名稱。
【龍月】評論
三個獨立機關: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