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檢察官偵查犯罪,參酌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得為緩起訴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命被告向被害人道歉,應得被告之同意
(B)撤銷緩起訴之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部分,得請求返還
(C)緩起訴處分限於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
(D)命被告向公益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81944
統計:A(24),B(16),C(34),D(55),E(0)

用户評論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20.檢察官偵查犯罪,參酌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得為緩起訴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命被告向被害人道歉,應得被告之同意(B)撤銷緩起訴之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部分,得請求返還(C)緩起訴處分限於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D)命被告向公益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修改成為20.檢察官偵查犯罪,參酌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得為緩起訴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命被告向被害人道歉,應得被告之同意(B)撤銷緩起訴之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部分,得請求返還(C)緩起訴處分限於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D)命被告向公益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A)賠償、捐款、勞務、治療----應得被告之同意(D)賠償、捐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B)不可返還(C)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20.檢察官偵查犯罪,參酌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得為緩起訴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命被告向被害人道歉,應得被告之同意(B)撤銷緩起訴之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部分,得請求返還(C)緩起訴處分限於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D)命被告向公益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修改成為20.檢察官偵查犯罪,參酌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得為緩起訴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命被告向被害人道歉,應得被告之同意(B)撤銷緩起訴之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部分,得請求返還(C)緩起訴處分限於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D)命被告向公益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A)賠償、捐款、勞務、治療----應得被告之同意(D)賠償、捐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B)不可返還(C)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