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依新市鎮開發條例規定,新市鎮特定區之勘選原則及可行性規劃報告內容,由何機關定之?
(A)鄉鎮公所
(B)縣(市)政府
(C)直轄市政府
(D)中央主管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3911
統計:A(28),B(61),C(60),D(262),E(0)
用户評論
【凌興泓】評論
新市鎮開發條例第四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區域及都市發展需要,並參考私人或團體之建議,會同有關機關及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勘選一定地區內土地,擬具可行性規劃報告,報行政院核定,劃定為新市鎮特定區。新市鎮特定區之勘選原則及可行性規劃報告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