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關公司暫停營業之事宜,下列何者不正確?
(A)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者,應於停止營業前或停止營業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為停業之登記
(B)復業前或復業後十五日內申請為復業之登記
(C)已依營業稅法規定申報停、復業核備者,仍須申請停、復業登記
(D)申請停業或延展開業期間,每次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9635
統計:A(20),B(43),C(267),D(33),E(0)

用户評論

悅悅】評論

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民國 107 年 06 月 14 日)第4條 :公司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者,應於停止營業前或停止營業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為停業之登記,並於復業前或復業後十五日內申請為復業之登記。但已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申報核備者,不在此限。公司設立登記後如未於六個月內開始營業者,應於該期限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延展開業登記。前二項申請停業或延展開業期間,每次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雙胞胎寶寶報到中,考試暫停】評論

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民國 107 年 06 月 14 日)第4條 :公司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者,應於停止營業前或停止營業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為停業之登記,並於復業前或復業後十五日內申請為復業之登記。但已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申報核備者,不在此限。公司設立登記後如未於六個月內開始營業者,應於該期限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延展開業登記。前二項申請停業或延展開業期間,每次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Ling Mei】評論

公司登記辦法     107. 11 .08第 3 條公司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者,應於停止營業前或停止營業之日起15日內申請為停業之登記,並於復業前或復業後15日內申請為復業之登記。但已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申報核備者,不在此限。公司設立登記後如未於六個月內開始營業者,應於該期限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延展開業登記。前二項申請停業或延展開業期間,每次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商業登記法第 17 條商業暫停營業1個月以上者,應於停業前申請停業之登記,並於復業前申請復業之登記。但已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申報者,不在此限。 前項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但有正當理由,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小鼠】評論

發布日期:104年9月2日公司之登記及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