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us Chen】評論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辦法第四條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視學校規模及身心障礙學生之需求,以任務編組方式,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直轄市、縣 (市) 設置專業團隊。但置有專 (兼) 任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之特殊教育學校 (班) 應於校內設置專業團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得於校內設置專業團隊,或由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調當地專業團隊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YTwo Chen】評論
新法已上路C跟D應該都不正確
【Mido Chuang】評論
各級主管機關應提供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以下支援服務1.評量:學生篩選、鑑定評量及評估安置適切性。2.教學: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教具、學習評量3.行政支援:提供專業人力、特殊教育諮詢、研習、輔具、相關設備、社區資源以上支援之提供,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