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未經認許其成立之外國法人,在我國以其名義與他人為法律行為者,其法律效果為何?
(A)由該外國法人負責
(B)由該行為人負責
(C)由該行為人與該外國法人連帶負責
(D)該行為人與該外國法人均不需負責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6159
統計:A(16),B(30),C(87),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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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評論

民法總則施行法第15條(未經認許成立之外國法人為法律行為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