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近年來公務員勞動關係逐漸獲得改善,請指出下列何者並非「公務人員協會法」的相關規定?
(A)可以組織公務人員協會
(B)可以志願加入公務人員協會
(C)可以享有團體協約權
(D)可以請求協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1606
統計:A(64),B(87),C(491),D(155),E(0)

用户評論

【用戶】提米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A)(B)公務人員協會法第9條 公務人員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機關公務人員協會。(D)公務人員協會法第7條公務人員協會對於下列事項,得提出協商:一、辦公環境之改善。二、行政管理。三、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提出協商:一、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者。二、依法得提起申訴、復審、訴願、行政訴訟之事項。三、為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者。四、與國防、安全、警政、獄政、消防及災害防救等事項相關者。

【用戶】Jasper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協會法第30條:公務人員協會不得向主管機關或相關機關請求締結團體協約。

【用戶】Go for it!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協商:1.辦公室環境改善2.行政管理3.服勤方式與起訖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