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 Chiou】評論
懲罰的涵義懲罰的本能是只有意地對犯罪者施以痛苦、折磨、不舒服或損失等適量的報復,以其收到社會控制的效果。懲罰界定的五個因素:1. 懲罰的主、客體應是有健全意識的人或團體。2. 罪證確鑿有據。3. 確有犯過者。4. 有意地施以痛苦或不愉快的報復。5. 是為社會控制的目的而行罰的。
【馬自達】評論
吳清山撰寫的〈有效的獎懲原則〉一文,舉出了懲罰原則為:(一)共同原則:1.獎賞多於懲罰;2.獎懲須及時合理;3.個人與團體獎懲並用。(二)個別原則:1. 懲罰之前說明受罰理由。2. 懲罰輕重應視情節而定。3. 懲罰應儘量在私下進行。4. 懲罰規定最好具體明確。5. 教師施罰時應保持冷靜。6. 教師施罰後應予以輔導。
【陳信隆】評論
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