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ita Liu】評論
C.非經訴願程序之案件,人民與受委託行使公權力者因受託事件涉訟者,以受託之團體或個人為被告(行政訴訟法第25條)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訴願法第10條)以誰的名義做出行政處分,即以誰為被告
【不放棄!】評論
這一題,有點混亂@@
【Snow Gabriel】評論
若提訴願,則表示仍在行政體系中找救濟,就去找處分者的家長原委託機關 訴願10若在行政體系中找不到救濟了,需要進行司法程序才能解決時,誰作的處分就告誰(冤有頭債有主) 行訴25
【一定有好運!】評論
C:行政訴訟法第25條== 司法程序找仇人訴訟D:訴願法第10條===== 行政體系救濟找老閭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