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關於戈登(E. Gordon)的音樂學習理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分辨學習:可細分成概括(generalization)、創作與即興(creativity/improvisation)、認識樂理(theatrical understanding)三個階段。
(B)技巧學習次序中包含了分辨學習(discrimination)和推衍學習(inference)
(C)內容學習次序包含和聲型(harmony patterns)和節奏型(rhythm patterns)二種基本的音樂語法(music syntax)
(D)以律動為主要教學方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1),C(1),D(0),E(0)

用户評論

redapplestell】評論

a選項改為推衍學習c選項內容學習分音高與節奏

歆翎】評論

愛德恩, 戈登(Edwin, E. Gordon)音樂學習理論,其教學法的系統化現在正在世界許多國家的實驗教學中成形。他曾說過,不管老師的教學方法如何,只要是基於孩子音樂學習理論而建立的教學方法,對孩子都是有益的;也就是說,Gordon理論的出發點完全是站在孩子—學習者的考量—孩子是怎麼樣學會音樂(How children learn music?)學習音樂到底是如何的過程?nGordon覺得唯有了解孩子是如何學的(How),教師才能正確且有效地配合孩子的發展去了解為什麼要這麼教(Why)、教什麼(What)、何時教(When)。戈登(Gordon)發展出音樂學習理論(Music Learning Theory)來解釋人是如何學習音樂,並強調—聽想(Audiation)(註一)的能力才是建立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