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四警特上榜謝阿】評論
糾舉權 由監察委員執行彈劾權 針對總統副總統的由立法委員執行 但其他的則由監察委員執行所以共通點 監察委員都可以執行糾舉跟彈劾唷
【偶爾上來看看】評論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彈劾總統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審理正副總統彈劾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五院的內容要看增修條文啦
【snoopy75smb】評論
(A)均由監察委員行使之(O)(B)糾舉與彈劾之提案人數(X)(C)糾舉與彈劾之審查程序(X)(D)糾舉與彈劾之法律效果(X)監察法 第 6 條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者,應經二人以上之提議向監察院提彈劾案。監察法 第 19 條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應先予停職或其他急速處分時,得以書面糾舉,經其他監察委員三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由監察院送交被糾舉人員之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其違法行為涉及刑事或軍法者,應逕送各該管司法或軍法機關依法辦理。監察委員於分派執行職務之該管監察區內,對薦任以下公務人員提議糾舉案於監察院,必要時得通知該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予以注意。監察法 第 8 條彈劾案經提案委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