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andsad】評論
(A)特種飲食業,每月填發繳款書(B)查定典當業,每3個月填發繳款書(C)(D)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每3個月填發繳款書第 40 條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典當業及依第二十三條(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其銷售額及稅額,每三個月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一次。依第二十二條規定(特種飲食業),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其銷售額及稅額,每月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一次。前二項查定辦法,由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