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andsad】評論
本題,依營業稅法證券業營業稅稅率為2%且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故1000萬*2%-0=20萬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19 條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 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五、自用乘人小汽車。營業人專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營業人因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不得扣抵情形者,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政部定之。第 11 條...
【chien】評論
請問銀行,保險業之佣金手續費是非本業,故為5%然後信託,證券,期貨,票券,典當業之買賣手續費是本業,故為2%這樣理解是對的嗎~?煩請高手解惑<謝謝
【Lan Lan】評論
我的理解為非本業: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之營業稅稅率如下:以上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適用第十條規定之稅率(就是5%)本業的部份: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之稅率為5%;其中保險業之本業銷售額應扣除財產保險自留賠款。但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之稅率為1%。三、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之銷售額稅率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