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裁定之評議,應有多少位大法官之同意決定之?
(A)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
(B)參與言詞辯論大法官三分之二之同意
(C)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
(D)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11953
統計:A(536),B(276),C(701),D(963),E(0)

用户評論

s0985137】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 25條 (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之評議)   p255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判決之評議,應經參與言詞辯論大法官三分之二之同意決定之。評議未獲前項人數同意時,應為不予解散之判決。

張立俞】評論

更正:上文第一行括弧內是參與辯論大法官之「三分之二同意」打太快了sorry

黃羋】評論

判決之評議 參與言詞辯論大法官三分之二之裁定之評議 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