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小亘】評論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 經行政院會議 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緊急命令它的效力 ,如經立法院追認,其效力高於法律,是可牴觸法律但效力應低於憲法的唷
【林沛淯】評論
緊急命令發布後的效率不是等同憲法嗎?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