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下列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拘留執行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由警察機關執行
(B)於裁處確定後 10 日內執行
(C)於法院拘留室內執行
(D)由簡易庭以執行到場通知單強制其在拘留室內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
統計:A(19),B(2),C(1),D(3),E(0)

用户評論

骨頭】評論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19條 六種處罰:拘留、勒令歇業、停止營業、罰鍰、沒入、申誡。第50條處罰之執行,由警察機關為之。第52條裁定拘留確定,經通知執行,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強制其到場。第53條拘留應在拘留所內執行之。第54條拘留之執行,即時起算,並以二十四小時為一日。

阿答力】評論

第 32 條違反本法行為之處罰,其為停止營業、罰鍰、沒入、申誡者,自裁處確定n之日起,逾三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為拘留、勒令歇業者,自裁處確n定之日起,逾六個月未執行者,免予執行。所以是先看處罰種類,再依其種類在期間內執行之(3.6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