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⑴何謂「重現期距(Return period)」?(5 分)⑵極端事件發生頻度增加,坡地保育之野溪治理工程其設計重現期距是否需隨之增大?(5 分)⑶試說明理由。(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205
統計:A(306),B(346),C(176),D(4107),E(1)

用户評論

【用戶】Vivin W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1.物權 為直接支配特定物,享受其利益,並具有排他性的絕對權2.物權從對標的物之支配範圍可以區分為「完全物權」及「定限物權」3.完全物權:可以享有全面支配物之利用與價值之利用的權力。例如:所有權 4.定限物權:僅在特定限度內對於標的物支配之權力,具有限制所有權之作用。例如:所有權以外之其他物權5.定限物權依其支配之內容,又可區分為(1)用益物權:支配物之利用價值〈使用收益〉,例如:地上、永佃、地役、典權(2)擔保物權:支配物之交換價值〉,例如:抵押、質權、留置權

【用戶】張育騰(106已上榜線務員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質權,又稱之為質押,係指爲了擔保債權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産或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就其佔有的動産或權利優先受償的權利。依照民法物權篇的規定,質權可以分為『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

【用戶】Sheen Ya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3.完全物權:可以享有全面支配物之利用與價值之利用的權力。例如:所有權

【用戶】yazhivogue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整理一下:物權可分完全物權及定限物權。完全物權如所有權;定限物權又分用益物權(典權、地上、永佃、地役)及擔保物權(留置、抵押權、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