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下列何者是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中所稱業務人員?
(A)期貨交易輔助人之內部稽核
(B)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財務主管
(C)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資訊人員
(D)選項ABC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58491
統計:A(38),B(2),C(12),D(36),E(0)

用户評論

Y】評論

一、招攬、開戶、接受交易委託、通知期貨交易人繳交追加保證金及代為沖銷交易 、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有關業務。二、期貨交易輔助人之內部稽核。三、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自行查核。

佩佩豬】評論

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26條本規則所稱業務員,係指為期貨交易輔助人從事下列業務之人:一、辦理第三條第一項之業務。二、期貨交易輔助人之內部稽核。三、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自行查核。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人員,不得互相兼任。第一項之業務員,應具備期貨商業務員資格。第3條期貨交易輔助人係接受期貨商之委任,從事下列業務:一、招攬期貨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二、代理期貨商接受期貨交易人開戶。三、接受期貨交易人期貨交易之委託單並交付期貨商執行。四、通知期貨交易人繳交追加保證金及代為沖銷交易。五、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有關業務。證券商申請經營前項業務,以本會核准之期貨業務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