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不服經聽證程序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可免除下列那一項?
(A)行政訴訟之預審程序
(B)行政訴訟之言詞辯論程序
(C)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D)行政執行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4286
統計:A(55),B(83),C(2289),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前置主義、行政程序法(管轄)委任與委辦之區別、訴願管轄之機關

用户評論

Hwaiwen Ch】評論

聽證程序,等於訴願效果,不服,進入下一階段:行政訴訟。

Mimi Chen】評論

通常不服行政處分的救濟途徑是訴願再行政訴訟,而''經聽證程序''作成的行政處分,在聽證會時即給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等機會,

Zoey Hsu】評論

第 108 條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規定。前項行政處分應以書面為之,並通知當事人。第 109 條不服依前條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夢想起飛】評論

※經聽證程序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可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