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行政機關所訂定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除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外,尚須踐行下列何種程序?
(A)由機關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
(B)報請行政院長核定後下達
(C)報請上級機關核定,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
(D)送請立法院備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03266
統計:A(3001),B(42),C(599),D(9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程序法(管轄)委任與委辦之區別、政府資訊公開法、解釋性行政規則

用户評論

Shuo Jiang We】評論

名  稱行政程序法條  旨﹝行政規則之定義﹞第 159 條 I.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II.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一、 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二、 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名  稱行政程序法條  旨﹝行政規則之下達與發布﹞第 160 條I.  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II. 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