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o Jiang We】評論
名 稱行政程序法條 旨﹝行政規則之定義﹞第 159 條 I.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II.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一、 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二、 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名 稱行政程序法條 旨﹝行政規則之下達與發布﹞第 160 條I. 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II. 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