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關於共犯的限制從屬性原則,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共犯的成立,是以存在一個故意且違法的正犯主行為作為前提要件
(B)共犯的成立,是以存在一個具有罪責的正犯主行為作為前提要件
(C)共犯的成立,必須在主觀要件上加以限制
(D)共犯的成立,必須在客觀要件上加以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3072
統計:A(186),B(57),C(14),D(15),E(0)

用户評論

【用戶】張彥民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限制從屬性理論(為國內通說)  : 正犯行為僅須具備構成要件該當及違法性,共犯即可成立。        也就是說不及於罪責  

【用戶】戰國(剛錄取法警,休息會~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為什麼不是B,如果行為人教唆是未滿14歲的故意違法行為,行為人不是應該成立間接"正犯"?

【用戶】Elsa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共犯從屬性原則》.刑法以處罰犯罪行為為基本原則,故共犯必須依存於正犯之行為,始足以成罪。.依從屬程度可分為 →最小從屬形式  ⊙正犯行為,只須具備「構成要件該當性」者,共犯即得成立。 →限制從屬形式  ⊙正犯行為具備「構成要件該當性」及「違法性」者,即得成立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