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佳琪】評論
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10條 依第四條規定調任視為同一職組之其他職組職系職務人員及依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取得現任職務之職系專長人員,於任該職組職系職務滿六個月後,始得認為有視為同一職組之其他職組職系職務之職系專長。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狂徒(我要回家!)】評論
補充: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732&Page=4672&Index=3
【貼貼樂 ( ̄︶ ̄)↗】評論
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10條依第四條規定調任視為同一職組之其他職組職系職務人員及依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取得現任職務之職系專長人員,於任該職組職系職務滿一年後,始得再調任視為同一職組之其他職組職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