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 Chia Ku】評論
是A吧~(A)總統提名之,經由立法院同意 行政院院長之產生: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此為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五條所規定。
【陳全景】評論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
【許雅玲】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