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ce Rolls】評論
why?
【Xuan Li-Wu】評論
公共設施保留地1.無保留期限限制: 現行都市計畫法,公共設施保留地無保留期限之限制 因此所有人無法請求政府徵收補償 亦即保留期間無任何補償之規定2.僅有下列衡平措施: (1)得申請為臨時建築使用 (2)各項稅收之減免:例如免徵遺產稅、免徵贈與稅、免徵土地增值稅及減免地價稅等規定 (3)其他: 例如:容積移轉方式、公地交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