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有關幼兒安全環境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走廊之地面有高低差時,應設置臺階
(B)樓梯應注意照明,其踏面應使用防滑材料
(C)確保走廊安全順暢之動線機能,轉角處應注意照明
(D)盥洗室應有隔間設計,隔間高度不得高於教保人員之視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9539
統計:A(1567),B(28),C(75),D(219),E(0)

用户評論

candicelu1116】評論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 民國 101 年 08 月 15 日 修正 )第  十七  條 走廊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連結供幼兒使用空間之走廊,若兩側有活動室或遊戲室者,其寬度不  得小於二百四十公分;單側有活動室或遊戲室者,其寬度不得小於一  百八十公分。二、走廊之地板面有高低差時,應設置斜坡道,且不得設置臺階。三、確保走廊之安全且順暢之動線機能,轉角處應注意照明。四、使用適當之遮雨設施,避免走廊濕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