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萱】評論
共同正犯成立要件一、兩人以上
【許驊】評論
抱歉 甲為什麼可以成立教唆犯甲不是沒有業務的身分嗎
【小狐狸 (小小公務員)】評論
回7樓:參閱刑法第31條第一項
【simonlinhhh】評論
第 31 條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