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唐】評論
憲法§104監察院設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審計部組織法 第 3 條審計長之任期為六年。
【Ting】評論
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 院長,副院長 大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審計長
【高人】評論
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口訣: 思考兼審查(司、考、監、審、察)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院委員監察院正副院長、監察院委員審計長檢察總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