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由:
(A)交通部
(B)交通部會同內政部
(C)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法務部
(D)交通部會同法務部 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6061
統計:A(8),B(37),C(233),D(33),E(0)

用户評論

isu1215】評論

公路法第67條第二項

瑞娥】評論

公路法第 第 67 條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事項,由交通部指定之所屬機關辦理。但其事故發生所在地於直轄市行政轄區內者,由直轄市政府或其指定之所屬機關辦理,或亦得委託交通部指定之所屬機關。前項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法務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