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下列何種資本公積,依公司法得用以撥充資本?
(A)處分資產之溢價收入
(B)受領贈與之所得
(C)資產重估之溢價
(D)因合併所產生之商譽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3333
統計:A(5),B(16),C(2),D(1),E(0)

用户評論

Billieho】評論

公司法第 241 條 公司無虧損者,得依前條規定股東會決議之方法,將法定盈餘公積及下列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 一、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 二、受領贈與之所得。 前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