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關於公務員之兼職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務員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B)公務員依法令規定雖得兼職,但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C)公務員得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但不得領受報酬
(D)公務員得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在不影響任務下,無須經服務機關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7245
統計:A(186),B(737),C(290),D(21),E(0)

用户評論

Atta Chang】評論

A-除法令所規定外第 14 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B-第 14 條其依法令兼職(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C-得領受報酬,但應經許可第 14-2 條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D-應經許可第 14-3 條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Yeah Chia-lin】評論

公服法第14-2條公務員得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阿斯拉】評論

爛法條爛題目最好還可以特別規定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