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3 下列何者非為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A)公共工程之採購契約書(B)內政部地政司土地徵收審查委員會之會議紀錄(C)中央選舉委員會審議各項選舉公告事項之會議紀錄(D)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7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    、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    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    號。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六、預算及決算書。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政府資訊公開法§18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一、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事項或限制    、禁止公開者。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       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三、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       益有必要者,得公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 民國99年行政院組織法修正通過升格或新增的部包括: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科技部、以及:(A)能源部(B)環境資源部(C)海洋部(D)商務部

【評論內容】14部: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勞動部農業部文化部科技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資源部8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3 下列何者非為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A)公共工程之採購契約書(B)內政部地政司土地徵收審查委員會之會議紀錄(C)中央選舉委員會審議各項選舉公告事項之會議紀錄(D)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7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    、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    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    號。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六、預算及決算書。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政府資訊公開法§18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一、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事項或限制    、禁止公開者。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       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三、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       益有必要者,得公開.....

【評論主題】16.下列何者並非「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定之中央行政機關(構)的類型?(A)獨立機關(B)行政法人(C)政署(D)機關

【評論內容】

這應該是附屬機關的規定。

3. 附屬機關

第 33 條二級機關為處理技術性或專門性業務需要得設附屬之機關署、局。署、局之組織規模建制標準如下:一、業務單位以四組至六組為原則。二、各組以三科至六科為原則。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為處理第一項業務需要得設附屬之機關,其組織規模建制標準準用前項規定。

  4.附屬機構

第 16 條機關於其組織法規規定之權限、職掌範圍內,得設附屬之實(試)驗、檢驗、研究、文教、醫療、社福、矯正、收容、訓練等機構。前項機構之組織,準用本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16.下列何者並非「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定之中央行政機關(構)的類型?(A)獨立機關(B)行政法人(C)政署(D)機關

【評論內容】

這應該是附屬機關的規定。

3. 附屬機關

第 33 條二級機關為處理技術性或專門性業務需要得設附屬之機關署、局。署、局之組織規模建制標準如下:一、業務單位以四組至六組為原則。二、各組以三科至六科為原則。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為處理第一項業務需要得設附屬之機關,其組織規模建制標準準用前項規定。

  4.附屬機構

第 16 條機關於其組織法規規定之權限、職掌範圍內,得設附屬之實(試)驗、檢驗、研究、文教、醫療、社福、矯正、收容、訓練等機構。前項機構之組織,準用本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16.下列何者並非「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定之中央行政機關(構)的類型?(A)獨立機關(B)行政法人(C)政署(D)機關

【評論內容】

這應該是附屬機關的規定。

3. 附屬機關

第 33 條二級機關為處理技術性或專門性業務需要得設附屬之機關署、局。署、局之組織規模建制標準如下:一、業務單位以四組至六組為原則。二、各組以三科至六科為原則。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為處理第一項業務需要得設附屬之機關,其組織規模建制標準準用前項規定。

  4.附屬機構

第 16 條機關於其組織法規規定之權限、職掌範圍內,得設附屬之實(試)驗、檢驗、研究、文教、醫療、社福、矯正、收容、訓練等機構。前項機構之組織,準用本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3 民國99年行政院組織法修正通過升格或新增的部包括: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科技部、以及:(A)能源部(B)環境資源部(C)海洋部(D)商務部

【評論內容】14部: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勞動部農業部文化部科技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資源部8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3獨立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2總處、2附屬機關:中央銀行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國立故宮博物院

【評論主題】19 依訴願法之規定,訴願審議委員會之訴願決定如何決議?(A)委員過半數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B)委員過半數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C)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D)

【評論內容】

訴願審議委員會1/2出席、1/2同意

 

第 53 條 訴願決定應經訴願審議委員會會議之決議,其決議以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評論主題】13 下列何者非為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A)公共工程之採購契約書(B)內政部地政司土地徵收審查委員會之會議紀錄(C)中央選舉委員會審議各項選舉公告事項之會議紀錄(D)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評論內容】

政府資訊公開法§7

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  、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  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  號。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六、預算及決算書。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政府資訊公開法§18

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

【評論主題】46 行政執行法有關管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管收之聲請,應向檢察總長為之(B)管收期限,自管收之日起算,不得逾5日(C)義務人所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因管收而免除(D)被管收人就義務之履

【評論內容】

A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之

B管收期限,自管收之日起算,不得逾三個月。

C義務人所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不因管收而免除。

【評論主題】49 依行政訴訟法(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修正)之規定,下列何者不適用簡易訴訟程序?(A) 稅捐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為新臺幣 35 萬元之課稅事件(B) 不服行政機關吊銷證照之裁罰處分(C)

【評論內容】

第 229 條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

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

 

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

 

三、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

 

四、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誡、警告、記點、記次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

 

五、依法律之規定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者。

 

前項所定數額,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以命令減為新臺幣二十萬元或增至新臺幣六十萬元。

 

...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罰之裁罰程序?(A) 告知受處罰者得選任辯護人 (B) 確認違反義務之行為人的身分(C) 執行職務之人員出示職務證件 (D) 通知受處罰者陳述意見

【評論內容】

B

第 34 條行政機關對現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得為下列之處置:一、即時制止其行為。二、製作書面紀錄。三、為保全證據之措施。遇有抗拒保全證據之行為且情況急迫者,得使用強制力排除其抗拒。四、確認其身分。其拒絕或規避身分之查證,經勸導無效,致確實無法辨認其身分且情況急迫者,得令其隨同到指定處所查證身分;其不隨同到指定處所接受身分查證者,得會同警察人員強制為之。

C

第 33 條行政機關執行職務之人員,應向行為人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並告知其所違反之法規。

 

 

D

第 35 條行為人對於行政機關依前條所為之強制排除抗拒保全證據或強制到指定處所查證身分不服者,得向該行政機關執行職務之人員,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行政機關執行職務之人員,認前項異議有理由者,應停止或變更強制排除抗拒保全證據或強制到指定處所查證身分之處置;認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行為人請求者,應將其異議要旨製作紀錄交付之。

【評論主題】7 組織對環境壓力,要求法律保護而迴避競爭,以致缺乏回應性與效率,此稱為:(A)合法性危機 (B)組織病象 (C)組織惰性 (D)目標錯置

【評論內容】目標錯置係指行政過程中,將本應為手段之法律視為「目的」、「圭臬」,與題旨所述不吻合迴避、缺乏回應→不作為、裁量怠惰→這個行政「組織」有「惰性」

【評論主題】危機管理的活動,在不同階段需要不同的應變機制,下列何者不是危機爆發後應具備的機制?(A)展開系統評估及調查 (B)加速復原(C)危機情境監測系統 (D)危機管理計畫再修訂

【評論內容】

前:

感應

劇本

訓練

計畫

 

時:

指揮中心

情境監測

資源管理

 

後:系統評估、調查

復原

計畫再推動

【評論主題】6 關於霍桑實驗(Hawthorne Experiments)的描述,下列何者錯誤?(A)霍桑實驗最初開始於1924年,結束於1932年(B)哈佛大學教授梅堯(Elton Mayo)、羅次力伯格(Fr

【評論內容】

第一階段:1924-1927照明與產量之關係→未果

 

梅堯(G. Mayo)、羅次力斯柏格(F. Roethlisberger)和懷海德(T. Whitehead)

第二階段:1927繼電器裝配實驗→人格尊重

第三階段:1928-1931面談計畫→參與情緒發洩

第四階段:1931-1932接線板工作實驗→小團體約束力

【評論主題】8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立法委員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部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B)政黨得票率未達百分之六者,不應分配當選名單(C)政黨分配席次比例由區域

【評論內容】第 4 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評論主題】政府編列特別預算提供颱風災區「以工代賑」之措施,性質上屬於何種行政?(A)侵害行政(B)給付行政(C)國庫行政(D)干涉行政

【評論內容】以工代賑是指政府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工程,受賑濟者參加工程建設獲得勞務報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濟的一種扶持政策。

【評論主題】48.有關公益訴訟在公法訴訟上之敘述,何者正確?(A)舉凡訴訟之提起,當事人均必須具有訴訟利益,因此公益訴訟僅為理想,在行政訴訟上尚無適用(B)為維護公益,只要行政機關出現違法行為,任何人均得隨時提起

【評論內容】

B需法有明文

D人民

公益訴訟要件:

1.人民

2.為維護公益,

3.就無關自己權利及法律上利益之事項,

4.對於行政機關之違法行為,

5.但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評論主題】28.關於公務員之兼職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公務員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B)公務員依法令規定雖得兼職,但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C)公務員得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但不得領受報酬

【評論內容】A-除法令所規定外第 14 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B-

第 14 條其依法令兼職(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C-得領受報酬,但應經許可

第 14-2 條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D-應經許可

第 14-3 條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評論主題】19.行政程序法規定有所謂的「和解契約」,下列有關其意義與要件之敘述,何者正確?(A)和解契約乃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不對人民為行政裁處之書面約定(B)和解契約乃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機關得免除補償義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 136 條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13.關於法規命令之訂定程序,下列何者正確?(A)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B)人民為法規命令之提議時,應經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連署(C)人民以言詞提議訂

【評論內容】

C是陳述意見、陳情、申請行政程序的敘述

第 152 條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前項提議,應以書面敘明法規命令訂定之目的、依據及理由,並附具相關資料。

D得舉行聽證

【評論主題】台中縣民張三駕車行經台中市中港路時,因路燈不亮而該路又有巨大坑洞未修補,致車輛嚴重受損,右手骨折,張三向台中縣政府陳情,台中縣政府之下列處理,何者錯誤?(A)將張三陳情案移送台中市政府(B)迅速指派人

【評論內容】

大感謝!幫我解決大大的問號。

 

我覺得你說的「沒有行政處分,所以不屬訴願範圍」說得通這一題為何選C了,

非常感謝您!!

【評論主題】行政處分經撤銷或廢止確定,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後,而有收回因該處分而發給之證書或物品之必要者,行政機關依法得如何處理?(A)直接強制註銷後收回(B)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收回(C)與相對人締結和解契約(D

【評論內容】第 130 條 行政處分經撤銷或廢止確定,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後,而有收回因該處分而發給之證書或物品之必要者,行政機關得命所有人或占有人返還之。

【評論主題】5 交通警察拖吊違規停放車輛之行為,係屬於下列何者?(A)行政處罰 (B)行政指導 (C)行政強制執行 (D)行政計畫

【評論內容】

例如:人不在,無法命車主為一定行為義務(移置)

【評論主題】11 下列何種情況屬行政程序法規定應舉行聽證之情形?(A) 行政契約之簽訂程序 (B) 法規命令之訂定程序 (C) 行政計畫之確定程序 (D) 行政指導之作成程序

【評論內容】第 164 條 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前項行政計畫之擬訂、確定、修訂及廢棄之程序,由行政院另定之。

【評論主題】9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不是最廣義之公務員?(A) 公立學校教師 (B) 各政黨之黨務人員 (C) 公立醫院醫師 (D) 地方公務員

【評論內容】

最廣義之公務員是國賠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黨務非公務,亦非依法令從事公務。

【評論主題】28 交通違規之記點處分,係屬何種性質之行政罰?(A) 禁止行為之處分 (B) 消滅資格之處分 (C) 影響名譽之處分 (D) 警告性處分

【評論內容】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

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

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

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

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

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

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

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

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四、警告性處分:

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

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非行政處分概念之特徵?(A) 由行政機關作成 (B) 就具體事件 (C) 發生公法上法律效果 (D) 單方行政行為

【評論內容】C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亦可能為私法效果ex:公司登記

【評論主題】下列各組對話中的稱謂用語,正確的選項是:(A)甲:令嬡是今年畢業嗎?/乙:小女明年才畢業。(B)甲:祝令堂身體健康。/乙:我代替家嚴謝謝你。(C)甲:尊夫人在那裡高就?/乙:外子任職於捷運局

【評論內容】令堂-對方的母親vs.令尊-對方的父親;家嚴-自己的父親vs.家慈-自己的母親尊夫人-對方的妻子(尊夫-對方的丈夫);外子-自己的丈夫("男主外-外子,女主內-內人")嫂夫人=尊夫人;賢伉儷-尊稱對方夫妻(此處應該改成愚夫婦)

【評論主題】16.下列何者並非「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定之中央行政機關(構)的類型?(A)獨立機關(B)行政法人(C)政署(D)機關

【評論內容】

這應該是附屬機關的規定。

3. 附屬機關

第 33 條二級機關為處理技術性或專門性業務需要得設附屬之機關署、局。署、局之組織規模建制標準如下:一、業務單位以四組至六組為原則。二、各組以三科至六科為原則。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為處理第一項業務需要得設附屬之機關,其組織規模建制標準準用前項規定。

  4.附屬機構

第 16 條機關於其組織法規規定之權限、職掌範圍內,得設附屬之實(試)驗、檢驗、研究、文教、醫療、社福、矯正、收容、訓練等機構。前項機構之組織,準用本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行為人對於行政機關所為強制到指定處所查證身分不服者,應如何救濟?(A)向該行政機關執行職務之人員,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B)向該行政機關以書面陳述理由表示異議(C)向該行政機關之上級機關陳述理由表示異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

第 35 條行為人對於行政機關依前條所為之強制排除抗拒保全證據或強制到指定處所查證身分不服者,得向該「行政機關執行職務之人員」,「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評論主題】18 下列有關訴願與行政訴訟之敘述,何者正確?(A)訴願審議時,僅審議行政處分是否違法,而不論究行政處分是否不當(B)行政法院審查撤銷行政處分之訴訟時,應審查系爭行政處分之合法性與妥當性(C)訴願決定

【評論內容】

A 基於行政一體及行政自我審查原則,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應審查其合法性及妥當性B 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司法機關應對行政機關所作之行政處份予以尊重,僅能審查其合法與否,不能審查作成之決定是否合理妥適。D 無再訴願

【評論主題】二、試配合畫出簡圖說明下列引擎機構的作動過程: (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題組】⑴汽油直接噴射(gasoline direct injection)。

【評論內容】

整理一下版面

 

●得不記明理由︰

一、未限制人民之權益者。

二、處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無待處分機關之說明

已知悉或可知悉作成處分之理由者。

三、大量作成之同種類行政處分或以自動機器作成之行政處分

依其狀況無須說明理由者。 --------------B

四、一般處分

經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

五、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程序。

六、依法律規定無須記明理由者。

 

●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一、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

二、情況急迫,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違背公益者。

三、受法定期間之限制,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不能遵行者。

四、行政強制執行時所採取之各種處置。 ...

【評論主題】◎ 【題組】13.海邊白天時,空氣的流動方式應該是哪一個?吹的是什麼風?       ;       (請用代碼作答,全對才給分)

【評論內容】

 

第 9 條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不是期待利益,是「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參見行政程序法120)

【評論主題】一、說明梅納反應(Maillard reaction)與焦糖化反應(caramelization)之異同。(20 分)

【評論內容】

A保訓會

C基於公法上身分之請求權(財產、身份保障)

D對外(公務人員)之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題組】⑷Ship domain

【評論內容】

A§110IV自始不生效力

B§112  行政處分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D§110I 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

【評論主題】8.甲醚的分解為一級反應,其半生期為 t,反應式為 CH3OCH3(g)→CH4(g)+H2(g)+CO(g),最初只有 1.6 atm 的甲醚,則當反應經過時間 3t 後,該系統的總壓為(8) __

【評論內容】

1.寬幅分類和給薪級距

2.依市場行情敘薪

3.依績效敘薪

4.依表現升遷和解雇

5.任用制度授權各機關主管

6.簡化申訴程序

【評論主題】在我國行政訴訟制度中,除保全程序外,下列那一種制度亦屬「暫時權利保護」制度之一種?(A)訴訟程序之停止(B)停止執行(C)簡易訴訟程序(D)訴訟參加

【評論內容】第 116 條 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於行政訴訟起訴前,如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行政法院亦得依受處分人或訴願人之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者,不在此限。行政法院為前二項裁定前,應先徵詢當事人之意見。如原處分或決定機關已依職權或依聲請停止執行者,應為駁回聲請之裁定。停止執行之裁定,得停止原處分或決定之效力、處分或決定之執行或程序之續行之全部或部份。

【評論主題】【題組】(2) z1 ´ z2 = 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

因為題意有指出「社會各階層、各群體」,

這意指公務人力之組成,需為社會各階層或群體(母體)之縮影,

像是婦女、原住民、身心障礙人士等,

而在於「應考試服公職」的體現上,如原住民特考、身心障礙特考,

即是所謂的「代表性」,一來也可以針對少數弱勢族群給予生活上照顧,

如此一來,政策的執行才能真正兼顧到各種族群的利益,落實真正的公平正義。

 

「參與」比較像是強調公民參與,例如選舉、公聽會、意見表達等等

 

這題一開始我也被「應考試服公職」誘選A,想說是應(參與)考試。

有錯請不吝指正。

【評論主題】5.將下列各數由小到大排列:、1.8、0。 答: ______ 。(4 分)

【評論內容】C反射利益

【評論主題】9.「撲朔」迷離:

【評論內容】

A除非是行政機關,需經認可

第 148 條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C可以財產補償

第 146 條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前項之調整或終止,非補償相對人因此所受之財產上損失,不得為之。

 

D少了但書,題目問最為正確

第 135 條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2.「ㄕˋ」好

【評論內容】

AB無論是自訂還是人民提議制定,均需踐行「公告」

CD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無效

【評論主題】11.終日不成「章」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 40 條

直轄市總預算案,直轄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送達直轄市議會;

縣 (市) 、鄉 (鎮、市) 總預算案,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

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送達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

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

個月前審議完成,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

府、鄉 (鎮、市) 公所發布之。

 

【評論主題】6乘輿

【評論內容】

成文法源一、 憲法二、 法律三、 國際法四、 命令(緊急命令、法規命令、行政規則)

五、 自治規章

 

不成文法源一、 習慣法一、 法官法二、 行政法一般原則

【評論主題】9.纖纖「擢」素手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 第 82 條

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及村 (里) 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

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

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前項補選之當選人應於公告當選後十日內宣誓就職,

其任期以補足本屆所遺任期為限,並視為一任。

 

【評論主題】若他人之所以願意接受領導者的影響,乃是由於領導者在學識、能力各方面均表現優異,使他人對領導者產生由衷的敬仰,因此自願順服。這是指涉那一種權力基礎?(A)合法權力(B)資訊權力(C)參照權力(D)專家權

【評論內容】

參照權:在學識、能力、技術、作人處事方面,使他人產生景仰以之為模範產生影響力。

專家權:他人具有專業知識、學術技能因獲影響力=自然領袖。

 

 

這題太久沒翻書就會直接根據自己的認知去作答。

【評論主題】二、試比較霍布斯、盧梭、洛克在民主理念上的差異

【評論內容】

范納:外控行行政責任-人民可能無知,但是不會為錯(民主政治)

費德瑞區:內控行行政責任-向行政專業知能負責(專業理性)

【評論主題】【題組】 10. The rabbit is so cute. It has long ears and t h.

【評論內容】1979獨立成一個機構,不再隸屬功績制保護委員會

【評論主題】【題組】03. 你的爺爺也是醫生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第 4 條 本會置委員十人至十四人,其中五人至七人專任,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餘五人至七人兼任,由考試院院長聘兼之;任期均為三年,任滿得連任。但兼任委員為有關機關副首長者,其任期隨職務異動而更易。前項專任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超過其總額二分之一。

 

【評論主題】⑶並說明其適用的條件。(5 分)

【評論內容】

剛好點到陳普考回覆討論通知,

那時把土壤及地下水公告為污染場址當作對物的一般處分看,故以行程法§100II、§110II解,非將行政處分作一般處分。

不過也不宜作對物的一般處分,因為並非公物得喪變更、一般使用。

應以行政處分解,課予特定場址之污染行為人(即A公司)擬定改善計畫之行為義務,以公告方式對外產生法效性。

謝謝您的錯誤指正。:)

【評論主題】⑶並說明其適用的條件。(5 分)

【評論內容】公告→一般處分生效

【評論主題】三、根據我國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規定,何謂罕見疾病?罕見疾病病人主要的醫療補助範圍為何?(25 分)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 160 條

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

【評論主題】_____________ 3. We sometimes see a r________w after the rain. There are seven colors in it.

【評論內容】

上情下達,垂直的層級關係

【評論主題】行銷人員面對不同產品類型時,會發展出不同的行銷企劃方案,請回答下列問題:【題組】(一)吾人通常如何區別消費品及工業品?又何謂消費品?【4 分】

【評論內容】

A  行政審查階段,會計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行政院主計總處送決算書到監察院審計部

C  監察審查階段,3個月內由審計長製作決算審核報告送立法院

D  立法審查階段,立法院提大會報告,審計長列席報告,解除財務責任

【評論主題】二、配合題:每格2分、共20分 1. 字形放大鏡:請根據參考選項,在( )內填入正確的字,以完成詞語。參考選項:帳 悵 脹 【題組】1.惆(  )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因公法上原因,公務人員與國家是公法上之權利義務關係

 

第 8 條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亦同。

【評論主題】9.Let {fn} be a sequence of real-vaiued functions on [0,l] and fnconverges uniformly to a function f

【評論內容】

C第13 條

公務人員協會置理事、監事,分別組成理事會、監事會。

理事、監事由全體會員或會員代表就會員中選任

D第 38 條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或機關公務人員協會申請爭議裁決時,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及同層級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之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請之日起十四日內組成爭議裁決委員會處理之。

 

各直轄市、縣 (市) 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之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請之日起十日內提出爭議裁決申請書,函請銓敘部組成爭議裁決委員會,銓敘部應於接獲爭議裁決申請書之日起十四日內

組成爭議裁決委員會處理之。

【評論主題】默寫【題組】 1.請寫出蘇子與客赤壁泛舟時所吟唱的歌(騷體) (4%)

【評論內容】公務員服務法第 14-1 條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第 22-1 條 離職公務員違反本法第十四條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評論主題】【題組】⑸完成上表後,可以得到何種結論?以 T2為橫坐標、以 r3為縱坐標繪圖,會得到如何的線條?(5 分)

【評論內容】

C保留[期限]之事後附加→負擔

 

附款如下︰一、期限。二、條件。三、負擔。四、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五、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

【評論主題】【題組】⑵橫斷式研究法(cross-sectional study)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 32 條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 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四、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 

【評論主題】四、有一公司要將四個製造部門(A、B、C、D)放至六個廠區(1、2、3、4、5、6)的其中四個,使其每月的加權搬運距離最小化。該公司每月部門流量及廠區距離關係矩陣如下表所示。【題組】⑴假如製造部門 C

【評論內容】

釋字第491號--考績免職之處分

 

正當法律程序

諸如:

1.作成處分應經機關內部組成立場公正之委員會決議(如考績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

2.處分前並應給予受處分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如陳述意見、抗辯)

3.處分書應附記理由,並表明救濟方法、期間及受理機關等(如行政程序法§96I⑥之教示記載)

【評論主題】【題組】⑵假設該藥物分子在血管壁及週邊組織中之擴散係數值分別為 DAB,vessel及 DAB,tissue。請估計該藥物分子離開血管後,藉由擴散方式均勻到達週邊組織所需之時間長短為何?(10 分)

【評論內容】

程序上採「刑懲併行主義」-

公務員懲戒法以「刑懲並行」為原則,「刑先懲後」為例外。

凡懲戒案件不以刑事裁判為判斷依據,即同一行為在刑事偵查或審判中,亦不停止懲戒程序。

如其事由之成立與否,係以刑事犯罪是否成立為判斷依據。此時,應停止懲戒審議程序,俟刑事判決確定後再進行審議程序,避免刑事裁判與懲戒議決認定發生歧異。〔參照公務員懲戒法第31條第1項〕

 

處罰上則採「刑懲併罰主義」

公務員同一行為已由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或經法院判決免訴或無罪,仍得為懲戒處分;

即使該公務員因同一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但免刑,或已受刑之宣告而未褫奪公權,均得加以懲戒,此即刑懲併罰之原則。〔參照公務員懲戒法第32條〕

此乃因...

【評論主題】三、C 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 2015 年增訂之公司法第 235 條之 1,修正其章程相關規定如下:「第 x 條:本公司當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之財務報表如有稅後淨利,應提撥稅後淨利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第107 條,裁定駁回:

一、不屬行政訴訟審判之權限者。但別有規定從其規定。二、不屬受訴行政法院管轄而不能請求指定管轄,亦不能為移送訴訟之裁定。三、原/被告無當事人能力。四、原/被告未由合法之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為訴訟行為。五、由訴訟代理人起訴代理權有欠缺。六、逾起訴法定期限。七、已起訴之事件,於繫屬中更行起訴。八、本案經終局判決後撤回其訴,又提。九、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或和解之效力所及。十、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

 

第 12-2 條行政法院認其有受理訴訟權限而為裁判經確定者,其他法院受該裁判之羈束。行政法院認其無受理訴訟權限者,應依職權以裁定將訴訟移送至有受理訴訟權限之管轄法...

【評論主題】28. 強自取「柱」: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 25 條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治法規。

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

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評論主題】【題組】4.府際關係(intergovernmentalrelations)

【評論內容】功績制形成用人唯才的專業化官僚結構,重視專業性、形式主義及追求效率。

【評論主題】15. 如右圖,四邊形 ABCD 內接於一圓,且為此圓的直徑,已知= 7,= 3,則直徑之長 =_________。

【評論內容】

政策執行不力因素:1.使用錯誤的理論

2.不必要的層級

3.缺乏相互主觀的對話

4.行政裁量的問題

5.缺乏法律的順服:拒絕服從法律,原因:內含模糊、貪圖便利、選擇性認知

6.評估與課責的問題

7.過度使用管理技術

8.執行發展目標問題

【評論主題】五、《論語.里仁》篇中,孔子言:「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這其中說明了何種道理。(10分)

【評論內容】

事業部門制由通用汽車公司總裁史隆(Sloan)所發明,並首先採用。

事業部門由數個分部組成,由一位事業部經理人負責。

其特色有︰

1.集權式政策

2.產品服務中心

3.利潤中心

4.陣容堅強的幕僚群。

【評論主題】9. 在 1,2,3,4,5 的排列 a1 , a2 , a3 , a4 , a5中,滿足條件 a1 < a2,a2 > a3,a3 < a4,a4 > a5的排列的個數是 _________。

【評論內容】

1.使用時付費制(Pay—as—you—use)

係政府採取借款或發行公債方式籌措財源,以進行大規模資本建設,

其缺點在於政府因大量借款容易形成龐大利息支出或債務還本支出,導致政府嚴重的財政赤字

 

2.隨收隨付制(Pay—as—you—go)

係政府採取保守穩健的財政政策,等到資金充裕後才開始進行基本建設,其財源來自一般租稅收入,

其缺點則是可能因景氣循環等因素導致財源籌措不足,而有拖累大型建設進度之疑慮。

【評論主題】【題組】 ⑵ A 查扣之文件、帳冊,得否作為甲犯罪之證據?其法律依據為何?(15 分)

【評論內容】1.技術家:分析技術較高,政治技術較低。 2.政客型:政治技術較高,分析技術較低。 3.企業家:分析技術與政治技術均高。 4.虛偽型:分析技術與政治技術均低。

【評論主題】一、中譯英:請將以下兩句中文翻譯成正確、通順、達意的英文句子。(每小題5 分,共10分)【題組】⑴開車時傳簡訊,不但危險也是違法的。(翻譯)

【評論內容】

選對的

 

B→服務對象基本上並不固定,

錯,特定團體ex:工會(會員)、公司(股東)

C→公益團體訴求與偏好可代表社會大眾的心聲

錯,能力有限,僅能針對所重視的議題內的標的人群偏好進行訴求

D→資訊與民意一定是客觀與全面性的

錯,主觀且僅具部份性的私益考量

 

【評論主題】2.何謂初層次與高層次同理心?並各舉一例說明之。

【評論內容】希望達到服務提供的「普遍性」

【評論主題】一、族譜資料主要功用為何?目前國內族譜資料之典藏情況為何?如要運用族譜資料需透過何種途徑?試分別申述之。(25 分)

【評論內容】

A 除基於職務上之必要外,非一律禁止

B 附卷並公開

D需公開

 

參酌行政程序法

第 47 條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除基於職務上之必要外,不得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公務員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時,應將所有往來之書面文件附卷,並對其他當事人公開。前項接觸非以書面為之者,應作成書面紀錄,載明接觸對象、時間、地點及內容。

【評論主題】6. 同樣的東西在北極比在赤道上秤的的重量為_____(輕或重)。

【評論內容】

外部正式-議會控制、司法控制、行政監察員、選舉

外部非正式-公民參與、傳播媒體、資訊自由

內部正式-行政控制、調查委員會、雙重隸屬監督機制

內部非正式-代表性科層體制、專業倫理、弊端揭發

【評論主題】一、隨著高齡化社會的來臨,銀髮族的身心發展與心理健康更受重視;從那些心理層面切入,可以找到當中的問題、原因而及早進行預防與治療,使老年期發展更加順利? 請以相關理論或實際做法佐證。(15 分)

【評論內容】

特別預算:

1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2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3重大災變 。

4不定期或數年一次的重大政事。

追加預算:(依法律!!)

1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2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3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

4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時。

【評論主題】26.在行政機關的政策合法化過程中,政策分析人員應「首先」進行下列何項工作?(A)培養耐心(B)增強信心(C)培養誠心(D)了解決策者的心態

【評論內容】

合法化作法:

1.政策分析者本身

2.瞭解決策者個人特性

3.瞭解決策團體的特性

【評論主題】三、證明題(5 分)【題組】10.已知函數f(x) =x•3x-50為連續函數﹐求證﹕方程式x•3x-50在 2 與 3 之間至少有一實根﹒證明:

【評論內容】

第 9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

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

認其無理由者,應於十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三十日內決定之。

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

但執行機關因必要情形,得依職權或申請停止之。

【評論主題】二、試說明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之功用,以及如何操作使用?(20 分)

【評論內容】

C

破窗效應(Broken windows theory)是犯罪學的一個理論,該理論由詹姆士·威爾遜(James Q. Wilson)及喬治·凱林(George L. Kelling)。此理論認為環境中的不良現象如果被放任存在,會誘使人們仿傚,甚至變本加厲。

 

以一幢有少許破窗的建築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將會有破壞者破壞更多的窗戶。最終他們甚至會闖入建築內,如果發現無人居住,也許就在那裡定居或者縱火。

又或想像一條人行道有些許紙屑,不久後就會有更多垃圾,最終人們會視若理所當然地將垃圾順手丟棄在地上。因此破窗理論強調著力打擊罪行,以「零容忍」的態度面對罪案。

【評論主題】【題組】 ⑵半致死量(medium lethal dose;LD50)

【評論內容】

價值轉變---必要之惡→積極之善

社會發展---社會需求增加→擴大公共支出→增加稅收,產生移位效果

經濟混合---經濟萎縮,擴大內需;經濟發展工業化,亦增加稅收及提供工商業發展之優惠措施

政治過程---普樂現象;利益團體遊說(政治尋租,ex當今台灣即是,吵鬧的小孩有糖吃)

【評論主題】【題組】 ⑸ gene silencing

【評論內容】

針對6F(C)的說明,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作出行政處分,其後交給下級機關執行,並非委任。

依題意所示,下級機關無作成行政處分,僅為執行上級機關之命令,應作「職務命令」(公務員服務法§2,§3所稱之命令-長官就監督範圍所發指令,對內)解為妥,在此敘明。

 

謝謝6F提出「職務命令」見解,壓根兒都沒想到

【評論主題】六、解釋下列名詞:(每小題 4 分共 20 分)【題組】⑴ Pierce’s disease of grapevine

【評論內容】

A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

B同最佳解,原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嚴格限定以法律定之,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彈性放鬆

C刑法第1條罪刑法定主義

D租稅法定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