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 Chang】評論
釋字第491號--考績免職之處分 正當法律程序諸如:1.作成處分應經機關內部組成立場公正之委員會決議(如考績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2.處分前並應給予受處分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如陳述意見、抗辯)3.處分書應附記理由,並表明救濟方法、期間及受理機關等(如行政程序法§96I⑥之教示記載)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D
【我真的很想考上公務人員考試】評論
原本答案為A,D,應修改為A,B, (A)行政行為明確性原則 (B)正當程序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