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 Chang】評論
訴願審議委員會1/2出席、1/2同意 第 53 條 訴願決定應經訴願審議委員會會議之決議,其決議以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吳偉哲】評論
訴願審議委員會 應該是機關內部所組成的吧?
【Aimee Kung】評論
訴願審議委員會是內部單位沒錯。
【cutepatience】評論
回應2F:訴願法第52條:各機關辦理訴願事件,「應設訴願審議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