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評論
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作出行政處分,其後交給下級機關執行,稱為「委任」?
【Atta Chang】評論
針對6F(C)的說明,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作出行政處分,其後交給下級機關執行,並非委任。依題意所示,下級機關無作成行政處分,僅為執行上級機關之命令,應作「職務命令」(公務員服務法§2,§3所稱之命令-長官就監督範圍所發指令,對內)解為妥,在此敘明。 謝謝6F提出「職務命令」見解,壓根兒都沒想到
【Tong】評論
中央 VS 地方才是"委辦"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機關不是公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