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 Chang】評論
A 行政審查階段,會計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行政院主計總處送決算書到監察院審計部C 監察審查階段,3個月內由審計長製作決算審核報告送立法院D 立法審查階段,立法院提大會報告,審計長列席報告,解除財務責任
【Ashley】評論
九個月前行政院公布施政計畫行政院主計總處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將預算呈送立法院審議(憲法:三個月)立法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完成三讀立法程序行政院主計處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完成決算監察院三個月內須完成最終審計,至立法院報告並資請總統公布
【認真】評論
(D)選項應該是 決算法 當中的內容:第 26 條審計長於中央政府總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第 27 條立法院對審核報告中有關預算之執行、政策之實施及特別事件之審核、救濟等事項,予以審議。立法院審議時,審計長應答覆質詢,並提供資料;對原編造決算之機關,於必要時,亦得通知其列席備詢,或提供資料。
【簡維廷】評論
提供口訣:死一死算了(4143)四個月內送審,預算一個月內審議,預算四個月內送監察院審計部,決算三個月內送立法院,決算額外注意憲法規定是三個月內提預算,預算法是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