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書面之行政處分有關救濟期間若告知錯誤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由處分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B)應由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C)處分機關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二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D)處分機關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三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0872
統計:A(2053),B(122),C(285),D(4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程序法期限整理、職務協助的請求原因及被請求機關合法的拒絕原因及其爭議解決、實體判決
用户評論
【Katrina Lin】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98條: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