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jung Chen】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三條所列之適用範圍之中,於第二項列舉不適用本法之機關,條文摘要如下:「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各級民意機關。」故知本題(A)之不適用另於第三項列舉不適用本法之程序,條文摘要如下:「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故知本題之(B)、(D)之不適用
【Supreme】評論
(B)檢察官進入石化工廠蒐查環境污染證據 請問蒐查跟偵查是屬一樣嗎?
【姚元龍-感謝阿,已考上】評論
B是屬於刑事案件偵查程序,刑法第176、177、185、188條,不知道刑法,看到檢查官也可以 認定是刑事案件
【林紹恩】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3條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各級民意機關。 二、司法機關。 三、監察機關。 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