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9有關於大陸配偶工作權,目前大陸配偶經合法入境並通過面談,對於工作權利之取得方式,下列何 者正確?
(A)需申請工作許可
(B)需等待2年時間
(C)毋需申請許可,也毋需等待2年,即可在臺工作
(D)不能有工作權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6335
統計:A(33),B(20),C(133),D(5),E(0)

用户評論

【用戶】古美門研介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 17 條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得依法令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經許可入境後,得申請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第 17-1 條經依前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者,居留期間得在臺灣地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