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苙苙】評論
第 9 條省政府置委員九人,組成省政府委員會議,行使職權,其中一人為主席,由其他特任人員兼任,綜理省政業務,其餘委員為無給職,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第 10 條省諮議會對省政府業務提供諮詢及興革意見。第 11 條省諮議會置諮議員,任期三年,為無給職,其人數由行政院參酌轄區幅員大小、人口多寡及省政業務需要定之,至少五人,至多二十九人,並指定其中一人為諮議長,綜理會務,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derek801204】評論
請問一下 第9條 沒有任期多久的問題嗎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好冷門的題目
【小銀】評論
省政府委員(含省主席)與省諮議會議員(含諮議長)都是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的,也就是政務官啦,所以沒有任期的限制及保障。請問哪裡有寫到省政府的副主席啊?地方制度法跟憲法增修條文都沒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