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押標金之法定繳納方式,包括有?
(A)以保付支票繳納
(B)無記名政府公債
(C)以由股票上市公司出具連帶保證書代之
(D)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

參考答案

答案:A,B,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QQW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30條機關辦理招標,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得標廠商須繳納保證金或提供或併提供其他擔保。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勞務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二、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三、以議價方式辦理之採購,得免收押標金。四、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無收取押標金、保證金之必要或可能    者。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為之。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之種類、額度及繳納、退還、終止方式,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