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依據職業學校法規定,請問下列何項敘述正確?
(A)職業學校以分類設立為原則
(B)職業學校設行政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每學期至少開會兩次
(C)職業學校設輔導工作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輔導主任兼任之
(D)職業學校之設立標準,由各該管轄之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1934
統計:A(1063),B(124),C(119),D(133),E(0)

用户評論

【用戶】Yvonne Ch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選項 第二條B選項  第10-5條 職業學校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由校長召開並主持之。校務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各科主任、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組成之。C選項 第10-6條 職業學校設輔導工作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之;其委員,由校長就各單位主任及有關專任教師聘兼之,並得聘請具有專業知能之輔導人員及義務輔導人員擔任之。D選項 第三條 職業學校之設立標準,由教育部定之

【用戶】Judy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名  稱 職業學校法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