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外國人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申請歸化時,其外僑居留證之居留事由為依親者,不用檢附下列何種文件?
(A)喪失原屬國國籍之文件
(B)原屬國警察紀錄證明文件
(C)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和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證明文件
(D)相關身分證明之證明文件

參考答案

答案:A,B
難度:困難0.239437
統計:A(66),B(183),C(83),D(43),E(5)

用户評論

【用戶】Brownie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考選部修正答案 選A 或B 或AB 皆給分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B

【用戶】林憶雯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有哪位能解釋一下~為什麼A也不用檢附嗎?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B

【用戶】林憶雯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有哪位能解釋一下~為什麼A也不用檢附嗎?

【用戶】陳合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國籍法施行細則第九條我國國民配偶 申請歸化 外僑居留證之居留事由為依親者免附 原屬國警察紀錄證明或        原屬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國籍法施行細則第八條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申請歸化者 (現為中華民國國民配偶)應填具申請書  並檢附下列文件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居證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證明文件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未能檢附戶籍資料者 檢附結婚證明文件國籍法第九條第四項第三款外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三、因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取得喪失原有國籍證明(A)喪失原屬國國籍之文件(B)原屬國警察紀錄證明文件 (C)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和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證明文件 (D)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