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行政機關對於現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不得為下列何項處置?
(A)即時制止其行為
(B)製作書面紀錄
(C)裁處不受法定最高額限制之罰鍰
(D)確認其身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2852
統計:A(32),B(26),C(1637),D(23),E(0)

用户評論

香吉士】評論

行政罰法第34條行政機關對現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得為下列之處置:  一、即時制止其行為。(A○)  二、製作書面紀錄。(B○)  三、為保全證據之措施。遇有抗拒保全證據之行為且情況急迫者,得使用    強制力排除其抗拒。  四、確認其身分。(D○)其拒絕或規避身分之查證,經勸導無效,致確實無法辨    認其身分且情況急迫者,得令其隨同到指定處所查證身分;其不隨同  到指定處所接受身分查證者,得會同警察人員強制為之。  前項強制,不得逾越保全證據或確認身分目的之必要程度。

徐尉庭】評論

2樓,18條如你所po,要<<所得利益超過法定額,才不受法定限制,題目未提及如規定最高罰50萬,所得1000萬,罰50是不痛不養,故定之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本題單純考法條,關鍵字為「現行」,只適用在行政罰法第34條,而(C)裁處不受法定最高額限制之罰鍰則是規定在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之例外。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原則=裁處罰鍰,要合義務性裁量,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例外=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Joana Lin】評論

謝謝以上各位高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