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民國八十六年修定的「特殊教育法」,下列有關特殊兒童安置及輔導的敘述,何者不正確?
(A) 醫療機構如附設特殊教育班,應向當地主管社會福利機關申請核准後辦理
(B) 身心障礙兒童之教育安置,應以滿足兒童學習需要為前提
(C)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每年重新評估其教育安置之適當性
(D) 身心障礙兒童之教育安置,應以最少限制的環境為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4572
統計:A(470),B(168),C(64),D(4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民95)
用户評論
【Vicky Wu】評論
請問選項(A) 醫療機構如附設特殊教育班,應向當地主管社會福利機關申請核准後辦理是因為醫療機構不能設特教班還是可以設置 但要向地方主管"教育局"申請是哪個有誤阿??
【Bibi Keng】評論
少年監獄、少年輔育院、社會福利機構及醫療機構依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設立特殊教育班,其設施及人員設置之標準,依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規定。
【書真】評論
不是主管社會福利機關,而是主管教育機關...是錯在這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