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ce Yo Yo】評論
威爾遜Wilson,被後世譽為「行政學之父」。(1)政治與行政分立,即行政應獨立於政治的適當範圍之外(價值中立,不受政治干擾)。(2)行憲比制憲還要困難(強調「執行憲法」比「制定憲法」更為困難與重要,即行政應獨立研究)。(3)不在於追求「政治智慧的永久格律」,而是著重於管理政府的細節。(4)追求的核心為效率,而效率可以師法企業(第一個被行政學界用的科學為企業管理)。(5)主張「廢除分贓制度,實施功績制度」。(6)可以適當的移植外國的制度。
【Ya Ya Chou】評論
威爾遜行政學 應 師法企業!!
【喵喵】評論
龜龜前輩的D,之正確用語應是:多元且複式為ostrom的[公共選擇之民主行政主張]。
【jjjjj19918010】評論
不知道這種考前人說過哪些話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