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依特殊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成效,主管機關應至少幾年辦理一次評鑑?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4),B(0),C(0),D(0),E(0)

用户評論

108金榜題名】評論

現在是不是改成4年一次呢?

胖糖糖】評論

特教法修法一讀通過 教育部:可達到行政減量目的2019/03/15 新聞為完備特殊教育法規範、符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意旨,以維學生受教權益,教育部提出特殊教育法第14、26、47條修正第47條:修正高中以下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評鑑週期,由「每三年」修正為「每四年」辦理一次,或依學校評鑑週期併同辦理,以減少行政機關及受評學校之工作負荷;另為維護特教學生學習權益,除以特教評鑑方式督導外,各主管機關另有訪視,輔導,座談等機制,以掌握各校特殊教育業務辦理情形。本次修法精神在於避免評鑑重複,但不能免除。資料來源